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初审通过并报名成功人员。
2、资格复审内容: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7日(周一)上午8:00—11:00
4、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1号楼七楼学术报告厅
5、资格复审要求:
⑴ 提供与自身应聘岗位条件要求需要的各类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专业方向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进行审验,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岗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⑵ 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委托他人,须本人签署委托书,被委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
7、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者。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7日(周一)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1号楼七楼学术报告厅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门诊七楼会议室
3、各岗位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配分比例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
4、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卫计高级职称者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
1、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需持绿色苏康码参加现场招考各环节,疫情风险区考生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按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办理。考官及工作人员同等要求。
2、考场管理:考场保持通风,考前考后进行预防性环境消杀,所有人员查验苏康码及测温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间隔入座候考。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不进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接受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委纪检监察全程负责监督。考务工作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组织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方案由江苏省常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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