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要求 |
1 |
口腔儿童学科带头人 |
1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2 |
口腔颌面外科医生 |
1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3 |
口腔牙周病学科医生 |
1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4 |
口腔正畸医生 |
1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5 |
口腔颌面外科医生 |
2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
6 |
口腔儿童学科医生 |
3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
7 |
口腔牙周病学科医生 |
2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
8 |
口腔正畸医生 |
2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服从工作分配,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二、招聘办法及步骤
1.报名
⑴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⑵报名方式:
①二维码报名,报名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报名。
②邮箱报名:报名者请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医院组织人事处邮箱(lsyyrsc@163.com)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⑴笔试。重点对口腔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⑵面试。采取口腔医学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方式进行,并对应试者个人形象、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应聘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五、联系电话
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 0578-2780031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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