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备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专业:金融、税务、国际商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会计、工商管理硕士、工业设计工程等专业学位和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专项计划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三、其他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生全程在宁波住宿、国际校区的学生全程在海宁住宿、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的学生全程在义乌住宿。
十四、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zju.edu.cn
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ssszs/studentZsml.htm
(二)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
http://www.grs.zju.edu.cn/yjszs/main.htm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1年9月18日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联系方式
附件2:2022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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