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我校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能成功投递。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和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从报名至入学三个月内任一阶段,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均不能录取该考生。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其他: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等,请自行查阅。
(二)初试考试科目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参考书目见《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心理学专业基础、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为三门的,科目三(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的,科目三(基础课)、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
1.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参考。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该专项计划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我校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2. 复试内容
我校报考生源、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体格检查
1.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2.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开学报到当天)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度。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有机结合的“差异化、动态激励机制”,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被我校录取的普通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十一、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研究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详情请查看《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如有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安徽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我校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
《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中,专业名称前标“★”符号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符号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的,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
十三、其他
学校现有梅山路、翡翠路、东校区和新医科中心4个校区,2025年度招收研究生将根据学校后续规划分别入驻各校区培养。
如在2025招生年度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执行,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32
联系电话:0551-65161051
安徽医科大学网址:https://www.ahmu.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yjsxy.ahmu.edu.cn/
电子信箱:yzb@ahm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沈老师、朱老师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yjsxy.ahmu.edu.cn/gpydwlxfs_7777/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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