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您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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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定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立项为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专业学位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学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医学技术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位列ESI全国高校综合排名第70位,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材料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免疫学、工程学、环境与生态学、微生物学、农业科学等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前1‰。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科疾病)、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中医药平台和45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学科确定为省登峰学科;有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省一流学科B类,1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10个省高校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宗旨,着力培养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医学人才。学校设有30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1个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在校本专科生16941人(全日制,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8710人(含博士研究生950人),学历教育留学生648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一直位居全国前10%。据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数据,我校2020届毕业生毕业三年后就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均列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第一,其中有24项考核指标列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第一。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15000余人(含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400余人。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853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01人,博士学位1470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加拿大健康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2人;一批优秀人才入选“国家万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特级专家等,一批教师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2个。学校获评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全国首届优秀教材二等奖1本(主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1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7项(主持)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第二参与单位)。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70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8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9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5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7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各1项、三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项。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先后与国(境)外16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其中包括20余所世界百强大学,在学生海外交流和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合作。现有中美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瑞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泰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中韩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等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世界百强名校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举办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层次最高的机构。与波兰卢布林医科大学合作举办我国首个临床医学教育境外办学项目。与纽约州立大学视光学院合作获批教育部首个“中文+医学”项目。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436亩。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08万册、电子文献99万册。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学术杂志《Eye and Vision》进入SCIE学术期刊,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设有2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保持中国医院科技量值评价排行榜综合百强,附属眼视光医院稳居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1名。
学校秉持“仁肃勤朴、求是奋发”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学科引领和带动全面发展,以推进国际化进程提升办学水平,以医疗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地方高等院校的强校之路。2023年,学校综合实力位列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第93位。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数据截至2024年9月中旬)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非本科结业生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总分425分及以上,有效期5年);③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24年9月30日前见刊)。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通过邮政EMS寄到我校,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准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须达到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特别提醒如下:
(1)我校大部分专业只招收本科阶段为四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开头)或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3)攻读以下25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科学、儿科学、儿外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口腔医学、放射肿瘤学。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建议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考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正式报名时间截止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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