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来源: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 作者:新思路医学教育集团 | 发布时间: 2024-10-14 | 1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4.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学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以下简称“线差”)进行划线并排序。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分省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没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线差”由高到低的原则调剂给生源充足的省份。“线差”相同时,理工学科考生优先,之后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定向服务地区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学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进行划线并排序。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吉林大学2025级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jlu.edu.cn)。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发放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招收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学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五)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方式提出,逾期不受理。

(六)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吉林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