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新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自谋职业。《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资格条件”中注明具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2024年7月18日前具备;未注明具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新录用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按期取得者将解除(终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面向2024年毕业生”且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岗位的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70(区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12-60905013(区儿童医院)。
九、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2024年7月12日
附件: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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