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测试(二)岗位体检工作由金安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金安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岗位确定
1、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财政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另行通知。
2、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卫健委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3、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另行通知。
4、区人社局组织街道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十三、签约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金安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金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2024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政策咨询电话:0564-5150510、3933823(金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564-3261963(金安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涉及网上报名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0564-3334019(市人事考试中心)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24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doc
附件3:公共科目类别代码.docx
附件4: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4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
附件5: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docx
附件6:2024年度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课题.zip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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