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政策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启东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二)引进的医学人才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1〕1号)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相关待遇(部分摘要见附件4)。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106007(启东市人民医院)。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zip:3864fee7b384e2dfd6f352e77cedb1ba.zip
Copyright © 2020 新思路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rghts Reserved.
执业医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医院招聘考试,健康管理师,中医推拿师,育婴师,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培训,执业护士培训,执业医师培训,医院考试培训
0551-6563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