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徽考区考生须知
来源: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0-07-01 | 183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10日至29日统一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安徽考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区域安排

 

类别

考生所在考点

考试基地

基地联系方式

考点联系方式

临床

合肥、六安、省直

安徽省立医院

0551-62282122

合肥    0551-63671347     
蚌埠    0552-3132035
芜湖     0553-3824101    
铜陵     0562-2820601
马鞍山  0555-2366510    
淮南    0554-6674830
淮北     0561-3119610     
安庆     0556-5573445
滁州     0550-3072757     
黄山     0559-2590143
阜阳    0558-2552648 
宿州    0557-3048733
六安     0564-3379955
宣城    0563-2719285
池州    0566-3393704      
亳州    0558-5121791
省直    0551-62863696
                             

芜湖、铜陵、马鞍山、安庆、黄山、宣城、池州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0553-3909016

蚌埠、淮南、滁州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0552-  3190299

阜阳、淮北

阜阳市人民医院

0558—3010475

宿州、亳州

宿州市立医院

0557-3032120

中医

合肥、阜阳、六安、省直

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551—62838592

芜湖、铜陵、马鞍山、安庆、黄山、宣城、池州

芜湖市中医医院

0553-5965276

蚌埠、淮南、淮北、滁州、宿州、亳州

蚌埠市中医医院

0552-3579180

口腔

全省

安医大一附院

0551-62922018 

公卫

全省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0551-64286095

乡村全科

全省

合肥滨湖医院

0551-65758075

 

二、考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9日,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从个人注册账户中进行打印。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减少外出。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合理安排食宿,注意安全和个人防护。

3.异地考生提前安排出行。异地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4.准备“安康码”及承诺书。考前,考生须完成本人“安康码”注册,做好考试当天核验准备。同时,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下载《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徽考区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承诺书》留存,方便考试当天出示。

5.特殊情形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14天、核酸检测、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集中隔离期满继续居家观察14天后,提供相关检查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二)实践技能考试

1. 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安康码”及《承诺书》,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

2.  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身着无标识白大衣、医用帽子,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自行准备未启用的一次性乳胶手套,进入考站考试时使用。(口腔类别考生还需自带防护目镜或面屏)

  3.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及候考区内考生座位间隔应1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考点、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均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考生需严格遵守当地有关规定。

  三、温馨提示

  1.请考生适时关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各考试基地的信息公告,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附件: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徽考区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

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徽考区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30日